兼评人民网和凤凰网关于贵州一女子被劫持的图片报道,实则涉及新闻真实和媒介素养、媒介伦理的关系。不管是何种新闻报道,在做足新闻真实的前提下应该遵循媒介伦理,提高媒介素养。

 

据凤凰网报道,"贵阳警方4日成功处置一起劫持人质事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人质获救。"

该人质是一名年轻女子,至于该事件的具体细节在此不必多谈。而此事件尤为引人注意的则是媒体的报道方式。

对于这起事件,今天的人民网和凤凰网都在其主页最显要的位置进行图片滚动播报,让人一目了然。

至于图片的来源,我一时无从考证,或者是来自某个图片库,或者是来自某家主流媒体的记者所拍。可是,当人民网和凤凰网获知这一消息并且拿到现场图片之后,两家媒体的报道方式却是迥然不同。

且先看看人民网的报道方式。人民网在报道的时候用了17张现场图片,有8张图片是表现该女子在被犯罪嫌疑人持刀劫持时面部所表现出来的万分惊恐和无助的眼神,这些图片都很清晰,极具现场感,让人看了无不感受到现场的紧张氛围,可以说,这组图片真实地、恰到好处地还原了现场。

人民网的这种报道方式的确给我们呈现出了较为完整和平衡的信息,读者在看此新闻的时候,一眼就能看出女子的无助和绝望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穷凶极恶,面目狰狞。

而我们再来看看凤凰网的报道方式。凤凰网在此新闻中用了16张图片,和人民网的图片如出一辙。可是,凤凰网的图片让人感觉明显不同的地方就是在图片中对该女子的眼睛部位进行了处理,打了马赛克,这时,读者就不能完全看清楚该女子的真实面貌,只能隐约看到其紧张的表情,显然,这样的图片报道方式在视觉冲击力方面明显不如人民网的那组图片报道。

于是,这就出现了一组对立的矛盾:一方是完整地展示新闻场景,一方是经过人为处理来进行报道,其实,这里面涉及的最本质的问题,我觉得是媒介素养和媒介伦理问题。

当然,在新闻报道和宣传的语境下,很多时候,现今民法通则语境下的肖像权往往会让位于新闻报道,尤其是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是不存在媒体侵权行为的。

正因为这样,所以针对以上两家媒体迥异的报道方式就须从媒介素养和媒介伦理的层面来解读。其实在很多时候,媒体针对此类报道时,往往会将受害者的面容进行模糊化处理,以在其本来就受伤害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轻其不利影响。比如,在警方的扫黄打非等突击行动中,媒体的报道也会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的面部打上马赛克,模糊处理,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未经法院判决,这些人享有人格尊严,退一步说,即使是真的经过判决后,这些人依旧享有一定的人格尊严,而这也是与宪法精神相吻合的。

在这里,需要厘清一个概念,那就是"新闻真实",纵观两家媒体的这则报道,都做到了新闻要素的齐全和完整,做到了新闻真实。尤其是在图片的视觉冲击力方面,人民网的图片呈现出来的视觉冲击力明显胜过凤凰网。仔细想想,难道凤凰网的编辑们不知道在不对该女子进行面部处理的条件下会产生更好的传播效果吗?非也,进一步说,凤凰网的这种处理和报道方式即是在尊重新闻真实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恪守媒介伦理,从而体现了他们的媒介素养--在新闻报道中考虑人文性,体现人文关怀。而理性的读者在看了凤凰网的这组图片报道后丝毫不会减轻自己的内心共鸣,反而会理解凤凰网的这一合理做法。

毫无疑问,在进行报道的时候确实应该,并且是要绝对地遵循新闻真实的原则,可是,这样的原则也是有一定的限度,凤凰网的做法恰恰把握好了这个度,这种做法也在媒体的横向视域下暗合了前文提及的相关媒体对警方扫黄打非行动的报道方式和新闻理念。

所以说,在新闻报道的同时更应该处理好媒介伦理与新闻真实的关系,不要一味简单盲目地去遵循新闻真实原则而损害相关新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附1:人民网的图片报道

网络地址:http://chinapic.people.com.cn/frame.php?frameon=yes&referer=http%3A//chinapic.people.com.cn/viewthread.php%3Ftid%3D382174

 附2:凤凰网的图片报道

网络地址:http://news.ifeng.com/photo/hdsociety/detail_2010_12/06/3361796_0.shtml

 

附3:此文发表于《青年记者》2011年1月上,登载时略有删节。

http://www.qnjz.com/bkbs/201101/t20110120_6135839.htm